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的行政程序是否已經完成?

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的行政程序是否已經完成?

「高鐵延伸宜蘭計畫」(簡稱本計畫)歷經4年餘研究與規劃,係經審慎研析後提出的最適方案,並於114年3月28日由行政院核復同意「南港至花蓮提速改善計畫」可行性研究的修正方向,目前持續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與綜合規劃相關作業。

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0年11月14日就南港至花蓮提速改善計畫(簡稱北宜新線)可行性研究函示,要求交通部從公共運輸及整合運具規劃角度,整體分析計畫「各項可能方案」,並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,綜合考量可行後,再提送綜合規劃報告報院核定。

交通部爰自101年起多次就不同直鐵路線方案進行評估,但因涉翡翠水庫集水區、繞行路線時間節省效益有限、臺鐵南港站未預留延伸軌道涉及大量拆遷等因素,難以繼續推動。

105年高鐵財改後運量逐步成長,為國人城際運輸之主流運具,且高鐵南港端已預留延伸軌道,路線避開集水區仍具節省時間優勢,爰108年11月改採高鐵方案續行規劃。

歷經4年餘研究與規劃,針對高鐵延伸宜蘭所涉機電系統技術、隧道及橋梁結構安全、災害防救計畫等,於西部高鐵均已擁有成熟經驗,經審慎評估可行,始於113年9月27日完成階段性報告提送行政院,經行政院114年3月28日核復同意可研修正方向,推動後續環評、綜規作業。